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律师回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公司的附属机构。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主要的区别在于:分公司与子公司责任的承担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公司负责清偿,即由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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