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亡时,尚未出生的孩子能否有权继承其父亲遗产?
导读:父亲意外事故去世,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其继承人,继承其财产无需赘述,那么有一种特殊的“人”父亲去世时尚未出生的胎儿权益如何保护呢?本专题就讲一讲胎儿利益保护。
以案说法:甲方与乙是夫妻关系,生有女儿丙,现乙怀二胎(9个月尚未出生)另有甲父、甲母在世,一天甲意外事故去世。甲去世前未留遗嘱,甲乙夫妻共有财产共计100万元存款。
本案中的法律问题:
1、甲的遗产如何分割?
甲生前未留有遗嘱,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甲乙夫妻共有100万元,甲的遗产为50万元,因为100万元是夫妻共有其中一半是乙的,剩余的50万元,才是甲的遗产。甲的遗产应该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
2、如何保护胎儿的权益?
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分割时没有为胎儿保留份额的,应当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3、如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随即很短时间又死去的,孩子还能继承其父遗产吗?
胎儿出生时活体,即取得了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哪怕其在世存活仅仅是一秒中,那么其就是一个人,其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其出生后死亡的,其继承的遗产由孩子的继承人继承。
此处胎儿无其他继承人,则由其母亲继承。
4、孩子出生时是死体,其保留份额应该如何处理?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其不能称为民法意义上的“人”,其自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为其保留的遗产胎儿预留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